标包划分 | 采购内容 | 简要技术指标 | 供应商资格要求 |
第1包 | 蔬菜农残检测设备包括:
液相色谱仪(紫外、荧光加柱后衍生)1台; 液相色谱仪(二极管阵列、示差)1台。
| 详见招标文件 |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:
1. 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 2. 具有生产或销售相关设备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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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包 | 蔬菜农残检测设备包括:
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1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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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包 | 蔬菜农残检测设备包括:
气相色谱(配ECD)1台; 7890A5975C 气质加配150位自动进样盘1台; 气相色谱(配两个热导TCD检测器)1台; 进样塔1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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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包 | 蔬菜农残检测设备包括:
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1台; 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1台; 原子荧光光度计(自动进样)1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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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包 | 蔬菜农残检测设备包括:
固相萃取装置1台; 赶酸仪3台; 微波消解仪1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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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包 | 蔬菜农残检测设备包括:
离子色谱1台; 氮吹仪2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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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包 | 旋蒸仪、粉碎机、干燥箱、高温炉、电子分析天平、生化培养箱、霉菌培养箱等蔬菜农残检测设备约24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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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包 | 离心机、高倍生物显微镜、菌落计数器、分液漏斗振荡器、石油产品蒸馏试验器程、薄膜透光率雾度测定仪、PCR仪、移液器、高通量组织研磨器、凝胶成像仪等蔬菜农残检测设备约28台(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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